近一二十年来,由于诊断技术的改进,使许多乳癌、直肠癌、骨肉癌(骨癌)、肾癌等得以早期发现,再加上化放疗技术的改进和手术技巧的提高,相当多的患者接受了保乳、保肛、保肢、保肾的手术,免除了整体脏器官切除所带来的身心之苦,既治愈了癌症,保留了脏器官的功能,又保证了一定的生活质量,深受广大患者欢迎。但是,这种手术是需要一定条件的,他对癌肿的类型、大小、分期、与周围器官的粘连度乃至患者的整体情况都有严格的要求,盲目地实施“保”的手术是不明智的,有可能使病灶的残留、迅速复发转移,最后危机生命。也有患者强烈要求保留脏器,医生迁就病人,勉强实施了“保”的手术,但残留的肢体和肾脏实际上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,甚至成了累赘,保留的肛门排便淋漓不尽,十分不便,痛苦不堪,反倒不如实行了造瘘术来的干脆彻底。
总之,癌症的治疗需要个体化,因人而宜,因病情而宜,宜“保”即“保”,宜“切”即“切”千万不要凭个人的一时意气而贻误宝贵的治疗时机。